上演孟母三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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歪酷博客


密斯张三 @ 2006-12-09 08:44

This year, I have been a idle drifter. I slugged and loitered; I'm passive agressive and bitter; I let ppl down and somehow I don't really care. Maybe I don't deserve any presents, or love, or blank checks this xmas... but would you forgive me?


 
密斯张三 @ 2006-12-01 01:18

近日无话。
另,黄耀明水鬼新专辑出街,详情请见tatming.org


[欧陆随笔]塞尔维亚的玩弄手
2006-03-24 14:34:26   来源:南方都市报  

  
  黄碧云
  
  唐璜的故事,我以为这是关于情色或拉丁男子的诱惑,大概是因为读了齐克果在《或此/或彼》的《实时情色阶段或音乐情色》写莫扎特的《唐齐凡尼》,那奇妙的1003个。唐璜意大利名字叫唐齐凡尼,我总迷惑于数字的准确和理性,想那有《肉中刺》的齐克果也必如此,那被诱惑的西班牙的1003个女子,我们知道名字的有安娜,伊云娜,莎莲娜。唐璜的原型来自中世纪,写过唐璜的有 Zorrilla,莫里哀,拜伦,但齐克果没有写到考据为第一个写唐璜故事的Tirso de Molina,出版于1630年左右,当时叫《塞尔维亚的玩弄手》,或《石头的应邀者》——原来唐璜在塞尔维亚。

  我看过一个佛兰明高版本的唐璜,跳的是Rafael Campallo,他稚气未脱跳唐璜就有点好笑,舞台上有橙树和金塔,让我们知道这是塞尔维亚,也看过一个斗牛版本的唐璜,那是我第一次看斗牛,唐璜是个骑白马的骑士,演着唐璜突然跑进牛和斗牛士,通常斗牛一场有六只牛,这场唐璜斗牛只有两只,看得我心有戚戚然,好像是一个痛苦的开启;也看过一个音乐剧版本《唐齐凡尼》,在马德里演电视有转播,偶然看到半场,唱的是莫扎特,穿的是三十年代的服装,街景是美国街头,同场还有唐吉阿德和山曹在对答,舞台版本的《唐璜》也在电视看过一次,原来是诗,所以我就想着《塞尔维亚的玩弄手》,最初的唐璜,我以为这是关于情色或拉丁男子的诱惑,但原来是一首关于死亡的长诗,那最后一场死亡之宴,唐璜作为鬼魂的应邀者,他没有犹疑的知道,死亡在等待,“但我在等待你所要的,阴影,鬼魂,幻觉;如果你艰难的行前,或寻找你所愿意的,我在等待;我给你一个承诺,我会依你所嘱……说吧我在等待。”当鬼魂要他的手时,他就交出他的手:“你说什么?我害怕么?即使在地狱里我仍会一样,给你我的手。”

  唐璜并不热爱将萎谢的肉身,不爱女人也不爱男人,甚至与情欲无关,他只是与死亡玩一场激烈的,自毁的游戏,所以《塞尔维亚的玩弄手》,或《石头的应邀者》。情色或诱惑几乎不存在,女子叫依莎贝,叫爱美娜也没有1003个,他只是爱上了出卖与遗弃,遗反道德规条的惩罚,这样他也一定是魔鬼的同盟者,我们总是觉得魔鬼一定会诱惑,或许因为其实我们都渴望死亡与毁坏但为人所不容许,所以叫他做魔鬼,唐璜不英俊也不吸引,他只是个骗子,安东尼奥说,要演唐璜的荷西就有一点为难,荷西是个长得很好看的拉丁男子,以为他会懂得唐璜或诱惑,但他只是很生硬地念着对白:“我,高贵的骑士,唐纳尼奥家族的头首,古老的塞尔维亚的豢养者。”因为他很尴尬地抓着那个演爱美娜的女同学的手,下跪着却结结巴巴忘记了台词,同学都大笑起来,他便理怨我们,我每次出来演戏你们都笑我,安东尼奥问那个演爱美娜的女同学,他这样诱惑你,你肯让他睡吗?女同学说,我不肯,安东尼奥便问荷西,你想想,你缺了点什么,你无法说服她去睡他,原来一个好看的男子不会演一个好看男子,更何况唐璜并不好看,如果是一个悲剧版本,就会是尼采,如果是喜剧呢,我想到了我们自己:《凡在引号里面的都是玩笑物》《没有一件事情是真的》《玩弄的意思是你从来不想你想要的》《彻底的虚无主义》《石头的应邀者》《蹩脚演员的失败尝试》《声音与愤怒》《离开前请关灯》《厕纸勿扔进厕盆里面》。
  


[欧陆随笔]有阳光的时候别打伞
2006-07-04 10:26:26   来源:南方都市报  

  
  黄碧云
  
  他从来没有问过我叫做什么名字。真是好。那些你从哪里来,你叫什么名字,你来做什么真是厌恶性问题。他见到我只是非常骑士式的,将手按着胸膛上行礼。跳古典芭蕾的男子也这样行礼,但手不碰胸膛,姿势更加完美。有时会执着我的手亲吻。他长着一把大胡子,拖着一只狗,在我家楼下的圣撒尔雅多广场出现。当初我以为他是邻居,后来才发觉他是个浪人。但他很干净,背着一个纸筒卖他的皮手镯。

  我知道他叫耶稣,因为他说,有一个日本女子,请我到日本她的家,她说:耶稣,我家随时欢迎你。总在星期三早晨。星期三早晨我没有课。西维尔很干很烈,热的时候很热,冷的时候很冷,气候和人也有关系,我渐渐发觉。人也一样,热的时候很热,碧呀碧,我在这里叫我自己,他们搂呀抱呀地叫着,但转身就可以将你忘得一干二净,当初也令我呆着苦笑。后来就没什么,我们东方人说,相敬如宾,也就是这样的意思,人与人之间有必要也必然的距离。不要拿那些表面的热情太认真便是了。星期三早上总是阳光普照,冬日的时候天气冷刺刺的。我到广场的报纸站买一份报纸。耶稣总在。有一次见他在读一本书,我问他,你在读什么书,他说,我在读诗集。那是一本爱的露西亚诗人的诗集,诗有吉卜赛口音版本和正式西班牙卡打斯也卢语版本。他跟我读诗里面两种口音的分别。后来他说,诗集给你。我说,好,谢谢。当时我要去政府部门去弄居留的证件,等的时候就在读他给我的诗集。等了足足两小时。阳光猛烈,我经过广场的时候用手遮着太阳。他问,你做什么。我说,阳光呀。他笑:只有东方人才会用手挡着阳光。我笑说,是呀。他又说,有阳光的时候他们还打伞。伞在西班牙语叫paragua,也就是,为了水的意思。我想想也是,很热很热的时候,我打伞遮太阳,发觉路人的眼光很奇怪,我就改了戴帽子。

  一个星期三我经过的时候,问他,最近有没有读什么书。他说,没有。我不读书的。然后说,我是一个艺术家。现在的人,太缺乏独特性了。你看,他们穿一样的衣服,看同样的电视节目,听同样的歌。我一边走回家一边想,耶稣说,我是一个艺术家……后来我想,他是对的。我们是那么的庸俗和现实,总是在想着,要出名了,要作品得到肯定了,要入博物馆了,我们以为要做什么什么才是艺术家。我们没有不做什么的勇气。念欣说的,除了钱以外,我们什么都要。

  耶稣是一个孤儿,来自北方的索利亚。他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父亲。我父亲死了,我母亲将我遗弃。他站在卖银圣器的店子的玻璃面前,说,但我看着我自己的脸孔,我就见到我的父母亲。我问,你会怨恨你的母亲吗,他说,不会,怎么会呢,我感谢她生我出来,给我生命。我想起有一次读以色列作家Amoz Oz的访问,他母亲在他年少时自杀,他说他一直恨她抛弃了他。当时我大吃一惊,哗,原来生了孩子,想自杀都不行。孩子对母亲的要求真粗暴。怪不得有灭门案,母亲会想,反正我自杀都不行,唯有连孩子都杀了,让他将来不能恨我。但耶稣比较温柔,他只说,孤儿院是我第二个母亲。五岁的时候有一次车祸。我昏迷了好久。耶稣给我看他脸上的裂痕,从眉心的颧骨。一个有着精细裂痕的人,在脸上。他说,我现在活着第二次。

  一次我下课经过,手里挽着两袋超级市场的食物,买了一件西班牙设计师的小上衣,大减价。他叫我,我就停下来和他说几句。他说,生活很不容易呀,手镯都卖不出去。我说,给我看看。他的皮镯都太大。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条小皮绳,说,这可以合你戴。我就将皮绳戴着手上,说,我见到皮绳就会想起你。他说,皮绳是有生命的。当时我穿着一条紫红色的皮大衣。但他却没有当日要吃的面包。我感到非常羞愧。然后我知道,他才是艺术家。我不过是个有点小聪明,会写字会读书的小中产阶级。但我无法回头跑到街上去生活。

  后来我看,原来耶稣很像那个俄罗斯疯子Resputin。不是样子生得像,而是那种疯狂与压抑的气质。

  □黄碧云,作家,现居西班牙。
   【未经许可,本版文字不得转载】

http://www.nanfangdaily.com.cn/southnews/tszk/nfdsb/dsfk/dj/200603240757.asp
http://www.nanfangdaily.com.cn/southnews/tszk/nfdsb/dsfk/dj/200607040499.asp

抱歉,偷转来存个档啦。



 
密斯张三 @ 2006-11-28 01:20

最近好像rss又出问题了。

doubanclaim1e4729efc137c403

看这里的人应该不多。claim会显得很自恋,但如果再不claim就会显得很落伍。

豆瓣是在测试七度分离理论?看同一个博客,好像比读同一本书的联系更脆弱。可能比同一部电影强关联那么一点点。比同一张唱片。。。。我不知道该把唱片放坐标轴哪里。


 
密斯张三 @ 2006-11-26 15:59

The Book of Sand, by Jorge Luis Borges

Okay, i'll stop talking about him. (Google rules!)

ycul.service@gmail.com
this email address seems highly unprofessional, don't you think?



 
密斯张三 @ 2006-11-26 03:48

lazi君的一则旧文

A quadruple blast brought him down.
J.Borges, THE SECRET MIRACLE, translated by Anthony Kerrigan

quadruple这里应指 having four units or components.
大概类似四重冲击波。
网上的一个版本:“四颗枪弹把他打倒在地。”

据说日本枪决死刑犯的行刑队,用的枪里有一支装了blank,光响没子弹,但并不说明是哪个。这样大概人人都可以假装自己拿了空枪,并未致人死命,心里会比较安稳好受。责任的重担哪。


 
密斯张三 @ 2006-11-23 22:56

Q:陈冯富珍、范徐丽泰、陈方安生都冠夫姓,难道香港女性参政者都要顶着老公的帽子?这是否说明女性地位低下?

A:乍一看,似乎选民的确对有家有室的领导人比较放心,不论男女。唯一不曾配备第一夫人的美国总统是James Buchanan,林肯前任,因控制内战形势不利,政绩评价甚为负面。未婚妻去世后他就发誓不婚。(死因有疑。)有历史学家认为他室友是他同性伴侣。(嗯?怎么又开始八卦了?)总之,妻子儿女一起出面宣传,和深入百姓家,与选民握手洽谈、抱拖鼻涕小囡合影,是参选者的必备功课,仿佛“先齐家后治国平天下”的佐证。也就是说,已婚有孩的身份和参政条件,两者是correlated的。那么,其中是否有因果关系呢?

反过来考虑,身居高位者也都是一步步做上来的,没有多年政绩单,何以服众?自然年纪不小,多少settle down了。香港女子婚后冠夫姓的习惯,也是英属殖民地那代人的残留,如今已不多见。所以这可能只是时代的痕迹,并不是说,参政女性非冠夫姓不可,或者推而广之,非结婚不可。当然就算不参政,独身大个女,唠叨拉郎配的亲戚就足够令人脑壳疼,婚过去拉倒的,怕也不在少数。


 
密斯张三 @ 2006-11-22 07:34

上海壹周专栏

徐来或者是笔名,清风徐来水波不兴。(老上海有同名女演员,被誉为“标准美人”,原名徐洁凤。)专栏介绍中,他非常老实地承认:“那些古代典籍中记载的动物,没想到那么神秘有趣,在为古人科技不发达慨叹的同时,也敬佩他们的想像力。”如果这些内容全是作者独力编织,那该多么令人惊异。(但对读者而言,面前的读本是一人所绘,还是群力群为,到底有什么分别?)博闻和串联功夫当属不易。(是翻译古书比较难,还是现代外文比较难?)作者信息包括:青年学者,供职于《东方早报》(内含卷首玉照,请点);媒体从业人员。江苏人。谶纬爱好者。曾经以“博卡青年队”队员的身份写过小说。又或者,所谓的古代典籍不过是某种假托,正如博卡青年队(google"博卡青年队",得到39,300个简体中文网页,google"博卡青年队"  -足球 -比赛 -阿根廷 -南美,得到637个简体中文网页)。可能博卡青年队的意思只是:学习博尔赫斯和卡尔维诺的文艺青年请至此排队。


 
密斯张三 @ 2006-11-20 19:56

luke那里看来的。原文见此

我是觉得,李继宏的话并非全无参考价值;如果他不是那么狂妄,态度不是那么恶劣蚊憎,本领再高强一点,不是那么半桶水叮当的话……或者双方会有一点讨论结果出来。就摘出来的几句看,巫宁坤的译文是比较周正的,句式用词都依足英文式样,大体是字字有对应。当然要批评的话可以说他太邯郸,太翻译体,在“中英互译综合症”患者的眼里,大概也是念着念着就忍不住揣想原文情状的。撇开李对词义的拘泥理解不谈——这当然是因为“韦氏大学词典”的错,虽然它也列出了veteran可作形容词一条,但显然不够显眼——可见多本字典对照的重要性——此处插入Babylon软广告一则——单看他的中文,显然就,呃,比较像中文,而不是“方块字写的外国话”。至少流利。也许不能说是好中文,因为有太多“添砖加瓦”、“自作多情”、“欲说还休”之类的文艺滥调(当然或者习语在新的语境中可以重获新生,此处且不讨论,而且“重获新生”已经有浮滥灰败气味);恐怕也不能说是好翻译,因为夹杂了太多译者的私货,且似乎常嫌逐字译来太拗口,将某些意思轻巧跳过;也不能说是好檄文,因为批评对方的罪名,他自己常常过界更甚,这大概是兼作裁判和运动员的坏处。——但文字腾挪功夫确是有的。

字字留意也许难免文词死板,但也的确保留了原文的比喻画面,如那个双关的expand,后文的羽毛等,反观李,个人理解太多,白丢了英文费的心思。这大概不好算译者给读者递眼镜手杖,简直是在文字夹缝里喋喋不休了。既然说到比喻,摘出的末句要提的:a fresh, green breast of the new world。两位都很有默契的避开了,分别译成了“清新碧绿的地方”“清新翠绿的胜景”。以李的挑剔法,没有摘出来评弹一番,也算奇怪的。当然说起来以乳房比新大陆,联系到地母,处女地,不论是无私奉献还是被开垦剥削,都谈不上新鲜意思(IF君语,"Breasts are overrated."),不过翠绿的想像还是有点悚然。

两边各打五十大板之后,理论上本人就该奉上参考译文了——所有的博客都归结到“我”。然而我来翻恐怕只有更坏;两边的缺点都齐全,英文句法加中文滥调(“滥调”这个词可以使用几遍而尚不至于成为陈词滥调本身?——上句为例句。)还外加乱用标点。“你改悔罢!”